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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所有上市销售的血液制品实施批签发 监管力度继续加大
      来源:光明日报  范又   2007年09月12日 10时1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食品医药 
 “血液制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4至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检查组,对国内29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和29家疫苗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结果表明,目前我国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总体情况良好。

  颜江瑛说,对血液制品和疫苗的监管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这方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继对人血白蛋白、所有预防用疫苗和人体免疫球蛋白血液制品实施国家批签发管理后,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上市销售的血液制品实施批签发。她解释说,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性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

  二、加强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管。目前,全国25个辖区内有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66家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派驻了84名监督员。

  三、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制度。即将采集并检测合格的原料血浆放置90天后,经对献浆者再次进行检查并对其血浆样本进行血清学和病毒学检测并合格后,方可将90天前采集并检测合格的原料血浆投入血液制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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