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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师法庭上“露马脚”
      来源:江南时报  颜建江   2007年09月17日 14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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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律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审理一离婚纠纷案及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当庭发现一没有律师资格而声称是律师的代理人。该假律师“露马脚”后借故溜出法庭。

  9月11日下午,太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原告代理人顾某向法庭表明自己律师身份。由于此前顾某在代理一劳动争议案件时,对方代理人指出顾某没有律师资格,这次承办法官要求代理人顾某向法庭出具律师函、律师执业资格证,顾某只出示了“出庭证”,对于律师执业资格证以种种理由搪塞,但法官坚持要求其出示律师执业资格证。该代理人无奈提出下楼去拿,但一去不复返。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打电话去其自述从业的律师事务所核实,发现该代理人顾某为无锡市南泉镇人,30岁,曾在某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多辅助性工作,并未取得律师资格,且离开该所已有一年多。为此,承办法官经请示领导,取消其以律师名义的代理资格,并将此情况向相关律师事务所和其代理的当事人通报。事发后,顾某为息事宁人,还向承办法官送去香烟和购物卡,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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