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公安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物业管理条例》如何保护业...
·
深圳规定政府部门失职须向公...
·
11种诈骗钱财典型手法曝光...
·
最高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
·
最高法要求对刑事被害人进行...
·
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
·
刘明康:《融资租赁法》起草...
·
中国保监会将研究制订《保险...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公安部:4月1日起小车驾照...
·
北京刑警首次佩戴CID警帽...
·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缉拿...
·
公安机关将公开招聘警察 部...
·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警示教育电...
·
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质量服...
·
全国公安民警2007年1月...
·
我国拘留所与看守所将彻底分...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
·
哈尔滨市征地拆迁工作中违纪...
·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
·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
·
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
·
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
·
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
抚顺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原则的比较考察
·
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的理念与总体构想
·
澳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引入资格管理制度预防职务犯罪
·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读
·
论侦查人员证据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
“过失共同正犯”质疑
·
监视居住保留论:反思与出路
·
拘留逮捕制度改革与完善刍议
·
构建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更多理论文章>>
浙江公安厅推5条便民措施 户口迁移越来越简单
来源:浙江日报
2007年09月18日 08时4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户口迁移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我省公安机关推5条便民措施 户口迁移越来越简单
●省内户口迁移不需提供户籍证明
●设区市的市区和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在迁入地直接办理
●省内二代证可异地委托办理
●出省公民二代证可集中办理
●公民身份信息可短信或上网核查
户口迁移,在迁出、迁入两地来回跑好几趟还不一定能办好的麻烦,今后将越来越少了。日前,省公安厅推出身份证办理与户籍管理5条便民利民措施,规定:省内户口迁移时不需要再提供本人户籍证明,设区市的市区和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还可直接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网上迁移”,而不需要再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户口迁移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但户口迁移人必须交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有关证件遗失的,必须先补办,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至于“网上迁移”,是简化群众办理户口事项的程序和手续,并不涉及户口迁移条件的调整。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以逐步实现设区市范围内的跨县(市、区)和省内跨设区市的户口“网上迁移”。
其他3条便民利民措施,都与二代证办理有关。据了解,截至8月底,全省已累计换发二代证3011.2万余张。随着我省集中换发证工作的结束,二代证的申领发放将成为一项日常工作,群众随时可到全省980个身份证办理点办理二代证的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为此,公安机关决定10月开始受理省内长期外出群众异地照相原籍办证申请,即申请人就近到指定异地照相点免费拍摄二代证数码照片,然后委托家人或亲属在原籍地代办申领手续。这一便民措施,将持续到2008年底全国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结束为止。我省还将继续组织人员到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为集中的外省地区,为浙江籍长期外出群众上门办理二代证,并明确规定“1个月内异地发放身份证,不多收群众一分钱”。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提醒,目前已经出现的假冒二代证问题,群众可通过手机短信和上网核查。其中手机短信核查,中国移动用户发送“姓名、身份证号码”到“10665110”,中国联通用户发送“姓名、身份证号码”到“9951”,显示结果有“一致”、“不一致”、“查无此号”三种,不涉及其他信息。考虑到不法分子可能盗用公民真实信息制假身份证,并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信用卡、申请手机号码等,当核查一致时,用户还可以进一步比对被核查人的照片。上网查询,可登录“浙江公安”网站,在便民服务栏目中进行网上核查。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青岛市重视加强公证机构党建工作
·
淮安执行工作明显增强活力
·
深圳规定政府部门失职须向公众道歉
·
吴爱英: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
户口迁移案昨宣判 律师“告错对象”诉讼被驳回
·
户籍改革文件已报批确定户口迁移基本条件
·
我国将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