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律师行业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物业管理条例》如何保护业...
·深圳规定政府部门失职须向公...
·11种诈骗钱财典型手法曝光...
·最高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
·最高法要求对刑事被害人进行...
·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
·刘明康:《融资租赁法》起草...
·中国保监会将研究制订《保险...
 — 本周律师行业动态热点 ———
·邮件网上“晾晒” 律师将百...
·月薪300元 实习律师难修...
·月薪300元 实习律师难修...
·无律师资格证有偿代理“官司...
·律师生意今年渐火
·北京律师=80%的北京+2...
·律师服务收费各地标准不同
·聘请律师要注意:有资格不一...
 
 — 新法速递 ———————
·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
·哈尔滨市征地拆迁工作中违纪...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
·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
·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
·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抚顺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律师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
      来源:新华网  许祖华   2007年09月18日 13时3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 
 “律师收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陕西省将从9月开始,对律师服务收费进行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按服务内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为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陕西省物价局、省司法厅日前制定了 《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其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省物价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陕西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将从9月1日起施行的这个办法还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抚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谁来公布垄断产品的成本价?
·六部委联合通知:年内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刍议
·律师收费的困境
·律师收费——政府管制还是行业自律
·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