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证监会出台六部法规及意见规...
·“车船税”细则发布 三类“...
·骗子用假公司转款2.4亿元...
·北京征义务教育法实施意见 ...
·《物业管理条例》如何保护业...
·深圳规定政府部门失职须向公...
·11种诈骗钱财典型手法曝光...
·最高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表决通...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律师法修改:律师费应由败诉...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
·公安部91号令4月1日实施...
·我国将开始修改民事诉讼法
 
 — 新法速递 ———————
·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
·吉林省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
·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
·哈尔滨市征地拆迁工作中违纪...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海关出台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新管理办法
      来源:人民网  罗兰   2007年09月19日 09时5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海关事务 
 “海关监管”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海关总署日前出台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是经国家批准在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内专门设立,用于开展对台民间小额商品交易活动,并且实行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

  在这个交易市场,可以买到台湾货。海关总署规定,台湾船舶及其人员运输或者携带进入交易市场的货物仅限产于台湾的土特产品、生活日用小商品以及旅游商品。

  对于国家限制进出口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从台湾进口到交易市场的台湾产卷烟,可以免于交验《自动进口许可证》。

  进入交易市场的人员每日携带出交易市场的台湾商品总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超过部分按照一般贸易的管理规定办理进口手续。也就是说,该交税的就要交纳税款。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海关总署:我国打击侵权力度任何国家无法比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