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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从10月1日起实行12项措施提供通关便利
来源:法制网 袁定波
2007年09月19日 0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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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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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边防检查服务水平,为出入境旅客提供方便、舒适、安全的通关服务,公安部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实行12项措施便利通关。
措施规定,包括内地居民、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内的所有中国公民出境免填登记卡。对于24小时内在同一机场过境且不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中外旅客,免填入境登记卡和出境登记卡,并一次办结过境手续。措施明确提出逐步在边检旅客验证台设置满意度电子评价器,方便出入境旅客即时对边检服务质量作出评价。
实行“提前加开通道”制度,在能够掌握客流或航班高峰规律的口岸,在高峰未到前,提前加开通道减少候检客流,以加快高峰期旅客通关速度。实行“蓝色提示线”制度,在旅客流量大且变化快的口岸,在距离验证台适当位置标划“蓝色提示线”,当旅客候检排队超过该线时,以备勤警力及时加开查验通道,保证旅客以合理时间通关。设立“紧急救助通道”,遇有需要紧急出境、入境救治的病人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立即开通“紧急救助通道”,尽可能提供通关便利。对迟到旅客实行“免排队”服务,因迟到而可能延误飞机(车、船)的旅客,可到标有“迟到免排”标志的验证台说明情况,优先办理边防检查手续,避免旅客耽误行程或交通运输工具延误。
在边检现场开设“边检询问室”,为手续不符、证件需进一步检查等原因接受询问或等候核查的旅客提供座椅、饮用水等,减轻旅客心理压力。设立“边检服务热线”和“现场咨询台”,在当地政府网站或以其他便于公众了解的方式公布24小时“边检服务热线”电话号码,方便出入境旅客及相关单位咨询。在执勤现场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答旅客的现场咨询。
措施还提出,逐步推行旅客流量信息发布制度,在旅客流量较大的陆路口岸,通过在边防检查现场安装电子显示屏,在电台、电视台开办出入境流量的实时报告和预报栏目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出入境旅客流量信息,方便旅客选择非高峰时段出入境。
据悉,公安部已向全国边检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2项服务措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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