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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部署开展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来源:林业局网站
2007年09月20日 13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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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据介绍,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以林业为载体的非法集资活动,涉及人员众多,资金数额巨大,损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影响了林业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也严重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林业行业和全社会广泛关注。
通知指出,涉林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二是打着“生态建设,惠及子孙后代”的旗号,发布虚假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高额回报等;三是伪装以造林、林权转让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骗取社会公众资金的目的。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照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组织开展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各地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防控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工作,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协调机制,向国家林业局及时报送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通知还要求林业主管部门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报涉林非法集资情况,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林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工作,对涉案林木要加强保护和管理,防止毁坏或哄抢林木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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