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在保山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宣告大会,该监狱近500名服刑人员旁听大会。会上,对在该监狱9个监区服刑的139名服刑人员依法宣告减刑、假释裁定。其中121名服刑人员被减刑1年,18名服刑人员获假释并释放回家。
9月初,保山监狱根据法律规定,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一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建议书,建议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悔改表现突出的部份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这批案件经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进行审理,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一条规定精神的121件减刑案件及18件假释案件依法作出了准予减刑、假释的裁定。
据保山市中院审判监督庭杨惠玲庭长介绍,这18名服刑人员之所以能够中秋节前回家,是因为他们的情况符合假释的有关法律规定,而且在劳动改造中表现比较突出。在中秋佳节到来之际召开这个宣告会,不仅体现出法律和政府对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而且为维护监狱的监管秩序,激励其他服刑人员自觉接受改造都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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