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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寂的痕迹:文字学
      尚杰   2007年09月26日 10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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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里达有一本书名叫《论文字学》(DelaGrammatolo-gie)。这本书第一部分的第一章题为“书的结束,写作兴起”。他的意思是,书里没有写,写的不是书。可见德里达的书写与传统说法不同。为了与传统的书写相区别,他认为解构式的

  书写是广义的,是“文字学”。

  “书”的概念与索绪尔建立的符号学理论是一致的,符号被认作能指与所指的统一,像一枚硬币的正面和反面,符号的基础是所指(概念,意义)。

  德里达试图摧毁这样的“符号”和它的逻辑,消解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界线,使所指只能起能指的作用。文字不是说话的“替代”,不必符合说话的逻辑。文字学宜布了“书文明的死亡,……书的死亡无疑宣布了说话的死亡和书写历史的革命,……‘说话死亡’当然是一种隐喻:在我们谈及消失之前,必须想到一种新的说话方式。”“书”的概念是适合逻各斯中心论的。那么,什么是德里达理解的“写”?“我们倾向于说‘写’不仅指字面的象形文字或表意文字书写的物理姿态,而且指使这种姿态成为可能的东西,指它的面貌本身。这样我们说‘写’……是外在于声音序列的:(像)电影胶片,舞蹈布置,当然也是图画式的、音乐的、雕刻的‘书写”。德里达认为这种书写脱离了一切形而上学概念(心灵,价值等),它是经过‘涂改’的书写符号。作为一个例子,耩differance可称为德里达心目中的象形文字,它的a脱离了拼音的束缚,所以不是difference。这有点像汉字的同音异义字,只能从字形上分辨它们之间的区别,从读音上无法区别,因而是独立于语音的。

  德里达攻击的“书”可以在拍拉图的“理想国”中寻找,它是写在灵魂中的真理(好的写),一种“自然的”、外在的、普遍的写,代表所指真理系统的符号,书写逻各斯这部大书。解构主义的文本不是逻各斯中心论的“书”:“如果我使文本与书区别开,我就摧毁了书。”所谓与书区别就是与柏拉图式的真理和“好的写”相区别,书写“痕迹”与传统符号的指称物相区别。换句话,不能从“在场”的意义上理解符号。“Signisthatill-namedthing”(符号是难以被命名的东西——德里达语)。德里达在“是”和“东西”两词上面划“×”,这与Being的含义是相同的,意为留下痕迹。

  以上议论把我们引到这样十个话题:德里达反复攻击的形而上学可以还原为一种表音文字的书写,他认为割断了与“音”的联系便切除了与逻各斯的联系;因为一切“书”的文字都是用表音文字写的,从属于一套严格的等级,例如说对写的支配,心灵对说的支配等等。由于从来没有非表音文字书写(按西方传统),便没有德里达所说的“文字学”。于是他想到世界上惟一完整地流传至今的汉字——最古老的象形文字之一。他引用黑格尔的一段话:“中国文化精神的超稳定性在于它的象形文字书写,这种书写占据一种独一无二的精神文化……象形文字的书写要求一种像中国文化那样稳定的哲学?”这段话本意是批评中国哲学不同于绝对精神(西方传统)的一部分。德里达反其意而用之,他恰好批判西方精神传统。在建立

  “文字学”理论时,他无法从西方传统中找到与之类似的文字。受莱布尼茨的启发,他从东方古老的象形文字中发现了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根据。德里达多次提到汉字与“文字学”的相似关系。文字学的诸多特征与汉字具有可比性。这种“偶然”的现象并不偶然,它引起我们其他联想:海德格尔、德里达、后现代主义三者之间有扯不断的联想。从印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在文学艺术、科学、政治诸多领域影响很大。从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家斯宾格勒发出“西方在没落”的警告,到德里达以至后现代思潮,预兆着传统西方哲学精神危机四伏。病在何方?谁来医治?我们不能像读黑格尔、胡塞尔和海德格尔那样读德里达(不必找德里达“理论”的系统性,逻辑性,思辨性)。德里达只是借题发挥,反复念叨西方形而上学的毛病,解构的合理性。那么,我们呢?我们中国研究者如何借德里达之题思考呢?

  文字学的“相似家族”

  德里达文字学“生造”出许多符号,这些符号相互蕴含,具有“家族相似”的特征,除了本文已提到的differance,sousra-ture,hymen,supplement,dissemination,pharmakon,spacing,archi-ecriture,abysse,还有parasite(寄生性),doublelineale(双重线条),undecidable(非决定的),incison(切口,边缘)等等。它们有“非语音的象形文字”的特征,区别于由“写音文字”引发的逻各斯传统。

  在“立场”一书中,德里达列举了文字学基本符号的特点——它们都不是“概念”。“differance这个题目,当标上沉默的‘a’时,在效果上不再起一个‘概念’的作用,也不是简单‘词’的作用……它留下痕迹同时又破碎了”。关于属于differance链上的其他词,德里达认为,无法判定性(undecidables)就像pharmakon,它“既非补药亦非毒药,既不好亦不坏,既非内亦非外,即非说亦非写;supplement(增补性)既非增加亦非减少,既不替换外在性亦不替换内在性,不是偶然性,也不是本质;hymen(处女膜)既非混合亦非区别,既非同一亦非差异,既非完满的婚姻亦非贞洁,既非遮盖亦非揭示,既非内亦非外等;grammaire(文法)既非能指亦非所指,既非符号亦非东西,既非在场亦非缺失,既非肯定亦非否定等;spacing(间隔,位置关系)既非时间亦非空间;incison(切口,边缘)既非从一个出发点切割后的完整性,亦非单纯的切割……”。

  这段引语很生硬,难译难懂,它们都是解构式书写(archi-ecriture)的效果,具有诸多相似性:离开逻各斯传统,离开逻辑,离开西方文化的根。

  (1)“延异”(differance)

  德里达选取了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a”,用它来代替法文difference(差异)中的字母“e”,成为differance,一个拼法错误的词,这词在字典中查不到,是德里达生造的字,但读音与difference完全相同,从字形上看是笔误,拼读时则掩饰了笔误,两字的差异是无法读出的。德里达造这字欲说明文字学特性:它是不守文法规则的,多方位,无秩序,一种复杂的编排结构。这仍强调从写音文字中“溢出”,用a代替e,只是字形变化,可以读它,写它,但无法听它,无法在说话中理解两字的区别(发音相同)。a与e的区别只具有文本的含义,只用手(书写),眼(阅读),但不用耳(听)。这与西方传统理解方式相悖(按照传统:写是写出读音,由读音可理解文字意义),从而使理解成为静默的符号,铭刻。即使从字面上看,differance也不是一个西方文字意义上的词或概念,德里达用树叶比喻新文字有复杂的,迂回曲折的构造,不同的意义线索和方向。甚至由这个倾向东方的文字形状可以联想到古埃及的金字塔。differance中的a是个死寂的“古墓”,那里有座石碑:“假如人们知道如何破译铭刻的碑文——它近乎宣布该暴君的死亡。”这个暴君当然象征逻各斯的写音文字传统。黑格尔在《哲学全书》中曾把符号的形状比作金字塔。那个神秘的“a”由于无法听到,就像那座古墓一样寂静,奇谲而庄重地残存着。于是,有了第一个比喻,这个“a”亦象征着“异域”,“死亡”之域,它是由“石块”构造的,上面刻着帝王的死讯,全部的焦点在于如何破译这古老的象形文字。

  这座古墓太久远了,我们不可能从它那里听到一丝回音,以至a与e的差别早就被人遗忘了,就是德里达,虽然他做出了这种差别,但也只能在写音文字系统内生造一个想象中的a,并由此生出了种种怪论,产生诸多相互理解上的麻烦。关键是站在e的立场还是a。由a所联想的tomb(墓)不是柏拉图传统的观念或理智,倒相似于某种隐喻,它与西方文字意义上的声音或书写相背离,坐落于奇怪陌生的空间,西方文化对它实在是说不出什么,因为并不熟悉它,所以“a”是“隐晦的”,德里达也是隐晦(absence)哲学家,不是“现象学家”(present)。present代表的是e的文化(一种文字代表一种文化)。从这个意义讲,“a”的不清晰是它倾向的东方文化氛围造成的。就是胡塞尔也对它没有办法,它不显现自己本身,从西方文化角度谈论它,实在不可思议:它是个“莫须有”的东西。它之所以躲藏起来,就是回避不断用西方逻辑的系词“是”来界定它的性质,所以德里达不断用“它既不……亦不”,“既非,……亦非”的句型反驳对它的误解。总之一句话,它远离Being及其衍生的tobe,nottobe之类的东西。在此,也可明察为何德里达常用“痕迹”(trace),因为trace与disappear(消逝)总联系一起。这里又出现一个悖论,即我们其实无法谈论它,因为一出口就是形而上学(用“tobe”的句子),德里达亦承认拿这个悖论没办法,就像他得用写音文字批判写音文字一样。解构论不能自圆其说,它的“破坏作用”远远超过它的建树,它留下许许多多没有答案但有“趣味”的问题,或许是人类智力尚无法回答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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