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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发文:要求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
      来源:中新网   2007年09月27日 13时4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教科文体 
 “紧缺人才”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消息,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国资委等六部委就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提出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协调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各个环节,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切实解决国家重点领域的人才紧缺问题。

  意见指出,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当前要优先支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地质、矿业、石油天然气、核工业、软件、微电子、动漫、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公益、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以及新兴产业的紧缺人才培养。

  意见要求加大重点领域学科和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根据相关产业和行业对专门人才的实际需求,在拓宽专业口径的基础上,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努力扩大紧缺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产业部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意见要求,加快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的改革,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建设重点领域学科和专业,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实行“订单式”培养。高等学校在开展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培养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转专业培养、工程硕士培养等多种形式加快培养紧缺人才。国家同时鼓励企业联合高等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的继续教育。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将建立“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扶持政策。同时将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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