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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举报盗版 可获10万元奖励
      来源:东方早报   2007年09月27日 11时0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知识产权 
 “举报盗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国家版权局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近日设立“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基金”,重点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成立了“反盗版举报中心”。举报中心设立12390免费举报电话及jubao@ncac.gov.cn举报邮箱。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举报重大侵权盗版案件一经查实,有功单位和个人每案可给予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案情重大,或者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案值数额巨大的案件,奖励金额可不受此限。

  根据该暂行办法,举报人获奖条件主要包括: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举报侵权盗版行为;能够提供违法事实、线索或证据,举报对象明确、具体,对案件查处起到关键性作用;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掌握;举报事实清楚、查证属实,并依据著作权法律、法规及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相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等。目前,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的奖励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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