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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国家已出台多项政策稳定价格
      来源:人民日报  朱剑红   2007年09月29日 09时2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 
 “稳定价格”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针对食品价格上涨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近一段时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8月份以来各地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标准增加了城镇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分别将低保标准提高了20元、30元和30元,其它省份都发放了不低于15元的临时补助。中央财政给地方下拨了59亿元的补助资金。根据8月份食品价格继续上涨的情况,国家决定从10月份起给城镇低保对象再增发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这位负责人说,按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匡算,因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城镇居民月增加支出26元左右。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多数消费者能够承担食品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但对一些困难群体如城镇低保对象的生活影响较大。因此,各地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大了补贴力度。此外,各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措施。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粮食局又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稳定后4个月价格总水平。

  在稳定粮油市场价格方面,采取了5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力度,保证小麦和稻谷的市场供应,稳定小麦和稻谷价格。二是稳定饲料价格,在广东、上海、四川等玉米主销区,择机投放部分中央储备玉米,按略低于市场价格确定销售底价公开竞价销售。从10月1日起,对进口大豆实行为期3个月的暂定关税,税率由目前的3%降为1%,降低大豆进口成本,稳定豆粕价格。三是投放部分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稳定食用植物油价格。四是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数量。五是为降低东北粮食外运成本,对经山海关入关的粮食由现行按运距征收铁路建设基金,改为按每吨18元的固定额收取铁路建设基金。

  在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供应方面,采取了3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请各地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二是要求各地适当增加能够替代猪肉消费、短期见效的家禽和鲜蛋生产,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三是“两节”期间增加中央和地方储备猪肉投放数量,并按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优先保障学校食堂供应,以确保猪肉价格基本稳定。

  在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方面,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维护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粮、油、肉价格上涨情况增加对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食堂补贴。八部委还要求各地抓紧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近日,国家发改委又下发通知,要求对大中专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优惠价格政策,预计每年可减轻学校水电气支出35亿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进一步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同时,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控制政府调价的节奏和力度,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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