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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捕诉互补、联动办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来源:检察日报  李明耀 蔡学文 叶伟龙   2007年10月08日 14时0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诉讼效率”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互补·联动·监督

  刑事案件大幅上升后,如何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诉讼效率大幅提高后,如何确保办案质量?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在刑事检察部门实行“捕诉互补、联动办案”新机制,成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有效实现了办案效率与办案质量的有机统一。

  捕诉互补给案件高峰“泄洪”

  江苏省昆山市是一个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体的城市,刑事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记者近日在昆山市参加部分全国百强县(市)高峰会议时,看到一组数据:2004年至今,该市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每年以两位数增长,最高增幅超过30%。刑检部门每年人均办案数过百,其中办理批捕案件最多的达198件344人,办理公诉案件最多的达150件212人。案多人少成为昆山检察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刑检部门实行‘捕诉互补、联动办案’,为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找到了出路。”昆山市检察院检察长薛国骏介绍说,“捕诉互补、联动办案”就是在保持现有侦查监督、公诉两部门建制和原有基本职能不变的前提下,针对办案期限的不同,优化两个部门的职能,对人员实施统一调配。

  长期从事批捕工作的侦查监督科科长蔡强称这种新机制有一种“泄洪”的效应。他举例说:今年“五一”节前的10天时间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的案件达42件70人,如果按照侦查监督科有7名干警计算,每人的平均办案量为6件10人,加上手头还没办结的,要在长假前办结这些案件,唯一的办法就是加班办点。而现在情况就不同了,有公诉科10名干警的加入,每个干警的平均办案量不到3件5人,办案压力大大减小。

  多年的办案实践让蔡强体会到,刑事案件发生的阶段性特点,造成了刑检部门受案数量的时多时少,而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所处不同的诉讼阶段,有着时间上的非同步性。案多时,侦查监督部门忙得不可开交,公诉部门相对平稳,而当案件进入公诉环节时,公诉部门就得加班加点。实行“捕诉互补、联动办案”机制后,打破了部门界限,利用批捕、起诉案件时间上的非同步性,对两部门人员进行机动调配,成倍增加的办案人员,可以迅速消化案件,这就是“泄洪”效应。

  “捕诉互补、联动办案”机制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和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改变了原来不管什么案件、不管其难易程度如何,都采用相同的办理模式,既节约了人力资源,又提高了诉讼效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昆山市检察院办理批捕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12%,起诉案件同比增加29.67%,侦监、公诉部门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批捕、起诉平均办案天数还分别缩短了2天至3天。

  案管中心保办案质量

  诉讼效率大幅提高后,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记者来到昆山市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从这里找到了答案。

  面对一排排电脑屏幕,“案管中心”负责人王琦告诉记者,建立“案管中心”是为了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通过对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的同步监督,实现对案件统一集中的动态管理,切实解决案件管理和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说来,“案管中心”承担着统一收案、统一分案、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履行告知程序的职能,通过电脑自动报警系统,对不捕、不诉、改变重大事实、定性改变、罪名增减等情况随时掌握,及时审核,实现了对案件事前、事中的动态监督。通过对案卷中公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的比对,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事后监督。

  由于案件办理各环节中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均由“案管中心”统一保管、开具。案件办理每进入一道环节,承办人必须到“案管中心”说明情况,办理相应手续,这样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加强了对办案程序的监督,还有效控制了检察环节上的超时办案、超期羁押、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权益和赃物流失等问题的发生。

  王琦介绍说,由于“案管中心”对办案质量的监督,改变了以往主要来自于领导监督和下一个检察环节监督的格局,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监控网络,增强了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

  今年7月12日,昆山市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此案发生在2004年7月15日,经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7年4月18日被抓获归案。案件经承办人的审查、办案组和科室讨论后,以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按规定案件移送到“案管中心”,“案管中心”经认真审查后认为,虽然案件发生在3年前,但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张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案管中心”在与承办人及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后,向检察长作了汇报,提请检委会讨论。讨论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和“案管中心”从证据的采信方面各自提出了不同看法,检委会听取多方意见后,最终作出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决定。

  实施“捕诉互补、联动办案”机制,建立“案管中心”,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昆山市检察院共受理批捕案件706件1126人,批准逮捕548件866人,受理起诉案件848件1363人,提起公诉666件1029人,没有出现错捕、错诉等情况,所办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定性准确率达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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