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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莱芜”唱和谐
      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网  郭兆旭   2007年10月09日 14时1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法治”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当“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在今天已为人们耳熟能详的时候,当法治的力量逐渐改变我们生活的时候,回味十六大以来的伟大决策不禁让人心生感慨;同样,在今天人们满怀信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向富强、民主、文明的和谐社会迈进的时刻,回首“法治莱芜”曾经的足迹,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法治的阳光正照耀着我们又好又快发展的前程—— 法治折射政治文明的光辉

  今年7月25日,凤凰剧院城信国际报告厅里座无虚席,全市领导干部《物权法》辅导讲座正在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建成等11名市级领导与全市500多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起,聚精会神地听取了《物权法》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的讲座。这是我市近年来举办的一次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首开全省市地高层次普法先河。

  每年,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都对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先后两次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五年来,围绕“三农”问题、劳动社会保障、行政许可等专题,先后有国家、省里的知名法学专家来我市为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10多场,连续四年全市50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年度普法考试,全市15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法律大专班的学习,对市级拟任命的170多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考法。全市各级各单位先后举办法制培训班620余期,培训人员21000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100余场次。通过学法用法,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

  “四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开展送法下乡500余次,法律进社区80余场次,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进村入户宣讲300余场次,编印“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宣传教材5000余册,发放法律书籍、普法资料和法律明白纸80余万份,全市85%以上的公民接受了广泛的法制教育。针对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需求日益迫切的实际,普法讲师团为农村和农户培养了3500多名法律大专干部和“法律明白人”。近几年,我市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生群体性进京、赴省上访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和事故发生率一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率先建成了“平安市”,并长期保持在“全省最安全、最稳定的市之一”的位置。去年,有5个村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全市有11个村被分别命名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从200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了“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我市紧紧抓住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将包括家庭教育、经济交往、日常行为、庭院建设、家庭生活、家政档案等6个方面的60项内容纳入规范之中,使农村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将修官德、修商德、修民德作为法制道德教育的重点,坚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配套联动,农民夜校、调频广播、村民大会、法制一条街、法制文艺、新闻媒体多管齐下,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道德素质;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42部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编写成“学法用法五字歌”、“农村道德五字歌”,使群众在诵歌中受到教育。由于普法成效显著,我市“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的经验先后在全省、全国推广。今年5月,“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工作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工作创新奖,是全市22个获奖项目之一。

  干部学法、任前考法、送法下乡、法德结合……一系列做法折射着我市法治文明的光辉。 法治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在各级党政机关,“合不合法”已成为领导干部的口头禅。在城市乡村,法治日益成为公民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普通百姓正在由习惯于有事找领导变化为有事找“法律”,从法律条文里找权益,用法治的标准评是非。面对土地征用补偿不公,许多农民没有选择上访,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面对各种不合理的收费,人大代表公开质疑收费的合法性;面对酒店自带酒水被强收“开瓶费”,消费者状告酒店老板。法治,给普通百姓以勇气、智慧、实惠以及对生活的信心和对美好明天的向往。

  五年来,我市依法行政、民主与法制大步前行,有力地保障了“良法之治”。近年来,围绕济青高速公路建设、城市综合治理、砂石资源整治、交通秩序治理、企业改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等“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在事关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发展大计等方面,市委、市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充分收集社情民意,集中民智,使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护卫着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权益;在事关百姓生活的水电价格、物业管理收费等方面,市政府都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渠道,让公民有序参与……司法的点滴进步,都树立起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期盼。

法律援助的阳光普照困难群体

  今年春节前,湖北省竹山县徐某等6人在苗山镇中方山村采矿,干了15天,承包方吴某未付工资,多次找其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他们从《莱芜日报》看到农民工维权方面的典型案例后,于2007年1月23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市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及时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承办此案,依法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河南农民工张某在打工中受伤,多次到有关部门解决未果。其亲属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工伤赔偿问题,市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细心解答涉法问题,告之先与承包老板协商解决,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关注民生,法律保障。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获得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也在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52件,其中,老年人维权456件,占16%,妇女维权570件,占20%,未成年人维权285件,占10%,农民工维权228件,占8%,残疾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755件,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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