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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员举报同事偷车被开除 律师称保安部违反劳动法
来源:大河网
2007年10月09日 14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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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师傅:逮住同事骑赃车报警
记者6日下午在广州天河区金碧世纪花园小区门前见到了敖师傅。“他们用对讲机串通好了,所有入口都不让我进去!”敖师傅来自湖北农村,去年3月开始在小区内看单车,每天工作12小时。不久前弄丢了一辆业主自行车,他已答应业主这月发工资就赔偿200多元给对方。
6日上午8时许,上了一宿夜班的敖师傅准备交班回家,就在这时,他眼前晃过一辆非常眼熟的单车,“就是前几天业主丢失的,我每天看着这些车,差不多都认得!”敖师傅斩钉截铁地说。然而骑在车上的却是小区保安部的一个同事,敖师傅上前问了对方,对方一口否认是偷来的。“之前也发生过‘内盗’现象,索性不如交给警察处理,毕竟我也没权查扣对方单车。”为防止打草惊蛇,敖师傅直接打110报警。
保安部:他给公司抹黑
就在敖师傅叫来警察后,他被小区保安部队长当即开除,并被其他保安赶到小区门外。被突然开除的敖师傅颇为不解,自己尽心尽责抓住疑似偷车贼,虽然对方是自己的同事,但为彻底杜绝屡屡发生的“内盗”现象,他叫来警察公平处理并无不对,可最后却被硬生生地赶了出来。这让年近半百的他感到非常没颜面,他发誓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若协商不成他将状告至劳动局。
6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保安部,据保安部队长王先生称,被敖师傅抓到的那辆单车并非保安所偷,而是对方花钱从黑市上买回来的,并且有两名证人,警察已当即扣留了这辆单车。至于为何突然开除敖先生,王先生表示,敖先生擅自报警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而且其一直有监守自盗嫌疑,不过他们会发放其当月工资。
律师说法:开除违反劳动法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华认为,从该事件本身分析,小区保安部突然开除员工的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首先敖师傅抓住赃物报警乃正当行为,无从谈起损害形象、抹黑等,其次敖师傅并无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规章举动,“涉嫌监守自盗”说法也仅是保安部一面说辞,而且没有任何证据,因而无权突然开除员工,更不能以这种站不住脚的理由开除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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