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我国将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国务院已委托国家发改委拟订...
·甘肃立法保障公民参与立法的...
·向法官行贿被终身停业 安徽...
·央行今起开办应收账款质押登...
·商务部官员:中国加速推进商...
·中国检察改革驶入“核心地带...
·检察日报:官员行凶,仅仅是...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深立法保障妇女权益:离婚无...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
 
 — 新法速递 ———————
·甘肃省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守合同重信...
·云南省档案条例(2007年...
·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管理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江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重庆拟出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法律保障文件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根林   2007年10月10日 08时3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统筹城乡”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自6月重庆市获批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以来,如何实施成为关注的焦点。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上获悉,重庆市人大即将出台“关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的决定”,为改革实验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汪洋曾表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不可能只有一个方案,全市40个区县应该选择不同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方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必然要改变一些现行的体制机制。这就涉及与现行体制的冲突,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有法制的保障,改革离不开法制轨道。”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蔡开文说。

  “决定”的草案内容有:将授权重庆市政府就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制定规章或相关规范性文件。还将授权重庆所确定的改革实验示范区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制定相关的文件和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吉登斯《超越左与右》一书评介
·保管员举报同事偷车被开除 律师称保安部违反劳动法
·新律师成长五要诀
·弟弟遭毒打仍然昏迷不醒 律师免费提供援助
·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成都改革方案预计8月底敲定
·国家发改委批准重庆和成都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