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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不流动”考验政府决策
来源:新京报
2007年10月10日 09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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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族民政
“
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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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社科院一份抽样调查报告显示,半数流动人口在京居留时间在5年以上,八成流动人口在北京只从事过一份工作。调查还显示,流动人口已婚比例达到77%;受调查的2500余户家庭中,举家迁移的比例超过四成,流动人口正悄悄褪去“流动”色彩。(10月9日《北京晨报》)
北京流动人口“不流动”,居住和职业的稳定性明显提高,这已是事实。不过,对照我们现行的公共政策,似乎还没有从容应对。2004年,有关部门提出将“外来人口”改称“流动人口”,意在“更符合实际和顺应民意”。而对照北京社科院的调查,这个更改后的称谓仍然与“实际”存在较大差距———大量所谓的“流动人口”虽然在京城打拼不易,虽然高房价下的安家置业成本昂贵,虽然只被允许“暂住”,但很多人扎根北京的意愿坚定不移。
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以真实的情况为基础。面对流动人口“不流动”的现实,面对500多万人形成的渴望融入北京的庞大群体,北京应正视现实,调整有关的公共政策,改革笼统而单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使之细分为“暂时性迁入”和“永久性迁入”两个部分。这样划分的最大好处在于,政府可以对迁入者采取差异化的对策,务实地解决问题。
对于“暂时性迁入”,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动人口,此前讨论很多。但对于“永久性迁入”,讨论却难以深入,似乎户籍制度不改,一切无法谈起。实际上,即便户籍制度不做大的调整,决策者也大有可为,比如,在国外,社会福利保障常常有短期居住和长期居住之分:在美国,一个人从一州迁移到另一州,无论迁移是暂时还是永久,都能享有一些基本的福利,如免费义务教育、医疗服务等。但在某些方面,暂时迁移和永久迁移有所区别,例如,美国各州的公立大学对在本州居住两年以上的学生减收学费,而刚从外州迁入的学生则无法享受这种待遇。
对北京而言,保障迁移人口定居权,采取福利保障上的短期和长期居住之分也是可行的,并且,对此北京已经有了一个现成的制度框架,即《工作居住证》制度,这一制度意在为那些准备长期居住于城市的移民,提供更完善的福利保障,可是由于居住证的门槛太高、发放范围过窄,导致它对解决永久性迁移人口问题的作用微乎其微。如果能将居住证的覆盖面扩大,在户籍制度改革之前,政府同样可以给“不流动”的外来移民以安慰和归宿。
对于暂时迁入和永久迁入的管理服务理念,同样应该有所区别。对于暂时迁入者,应该消除“治安管理”色彩,做到平等、信任对待。而对于永久迁入者,仅这些还不够,政府的目标,应该是让他们全面融入当地社会。这是一个更高的要求,需要政府从儿童与家庭政策,反社会排斥、促进社会融合等多方面入手,采取系统的应对措施。
一直以来,为了控制人口增长,北京严守户籍门槛,限制外来人口的进入,可500万外来人口的现实告诉我们,户籍并不能阻挡人口进入,而外来人口也为这个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所以,我们不妨正视现实,敞开胸怀,让北京逐渐变成一个人口自由流动的城市,那些只是暂时居住的尽可来去匆匆,那些想长久定居的可以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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