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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严打以“直销”为名从事传销的活动
来源:中新网
2007年10月12日 08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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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工商行政
“
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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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在浙江杭州召开直销监管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雅芳等15家获得直销许可并完成直销服务网点备案的直销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四川等7省、市工商局直销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商务部直销审批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此次会议是直销监管局继今年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座谈会后第二次面向直销企业召开的座谈会。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和部署,提出直销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在座谈会上强调,直销企业尤其是生产食品的直销企业,要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各级工商机关要稳步推进直销监管工作,指导直销企业守法自律。
对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依法规范、从严监管的思路,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摸索规律,加强直销监管制度建设。各级工商机关从事直销监管的部门要认真研究直销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信息的搜集与沟通,了解掌握直销的情况和规律,研究规范指导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制度和方法。国家工商总局近期正在起草《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并适时研究《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引》。
二、加强行政指导,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各级工商机关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约见企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对直销企业守法经营、严以自律的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直至进行行政处罚。要指导直销企业加强对分支机构、店铺、服务网点的管理,加强对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的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环节的有效控制,掌握产品信息,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要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倡导企业诚信经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各级工商机关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严厉打击以“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为名从事传销的活动;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反规定从事直销的行为。查处工作要记录在案,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典型案件要适时公布,以推动守法经营,抵制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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