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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设外来人员取保候审帮教基地
      来源:法制日报  邱萍 蒋德   2007年10月16日 09时1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取保候审”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花溪社区帮教基地日前挂牌。因为盗窃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悔罪态度较好而被取保候审的小王成为该基地的第一个被监督帮教的成员。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外来打工人员发案率较高,但由于他们是外来人员,没有固定住所,即使是偶犯、初犯、过失犯等本来可以取保候审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也必须通过拘留的强制措施来保障诉讼的进行。这样一来,一方面增加了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不利于对这类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在花溪社区某民营建筑企业的支持下,他们为这类取保候审人员建立了第一个协助监管的帮教基地,企业的两名党员先进工作者被聘请为帮教工作者。

  近日,基地为第一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对象举行了移交仪式。企业负责人作为取保候审对象的担保者、社区负责人作为帮教者以及小王父母共同签订了保证书和帮教协议。

  有专家指出,外来务工人员中的轻微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和普通市民一样享受“同城待遇”,在细微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同时也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所倡导的对轻微刑事案件轻缓处理,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刑事犯罪”的涉案人员慎用逮捕措施的执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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