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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砍伤同学伤害他人 检察官成功调解未被批捕
      来源:京华时报  刘甲 谭彬彬   2007年10月18日 08时4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调解”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因琐事与同学产生矛盾后,职高学生刘建找人将对方砍伤。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双方家长坐在一起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涉嫌故意伤害的刘建最终未被批捕。10月8日,被害人的父亲为检察官送上锦旗。

  2006年12月1日,大兴区某职业高中学生王超刚上公交车,就被几名年轻男子拽了下来。四五个人围住王超,抡起手中的棍棒和砍刀就打。王超手部、背部被砍伤,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

  2007年8月30日,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将刘建刑事拘留。据了解,王超被打正是刘建指使他人所为。二人本是同班同学,此前因为琐事曾发生打斗,刘建被王超打伤。刘建将此事记挂在心上,并找孙某等人为自己出气报复王超。

  大兴检察院批捕处检察官定云峰承办此案。据介绍,初犯的刘建在案发后主动交待案情、承认错误,并有悔改之意。一旦被捕,刘建将无法完成自己的学业。经检察官询问,双方当事人家长均表示愿意到检察院接受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害人一方得到了相应赔偿,并表示不再追究刘建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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