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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以房养老需要配套措施
      来源:新京报  郭少峰   2007年10月18日 09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族民政 
 “以房养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昨天表示,“以房养老”在国内也开始有了。他认为这种方式也可以尝试,未来可能也是一种选择。

  在昨天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栏目时,窦玉沛表示,以房养老”问题在西方已经有多年历史,现在在国内也开始有了。但如果进行推广,还需要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同时需要一些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进行配套,这样才能够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房养老”的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老人去世后,剩余的部分再交给他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就是“以房换养”。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住到福利机构享受服务,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老人百年之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

  窦玉沛昨天表示,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有一个过程,养老的资金、养老服务保障这方面需求比较大,有些家庭可能承受上还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实现这种方式也是尝试,未来可能也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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