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昆明:轻微刑事案件“在阳光...
·
国家税务总局:物业税立法前...
·
《物权法》实施后 京城判决...
·
“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确定...
·
没必要让患者痛苦地“看似活...
·
检察日报:依法治国走过十年...
·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公布...
·
国税总局:物业税拟明年选部...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
·
中央要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津贴...
·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
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
·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
全国人大:物权法不保护用不...
·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者病假克...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劳动合...
更多政府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
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
·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气象...
·
甘肃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
·
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浅谈审判实践中应如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
对非法播发气象信息问题的研究
·
略论旅游法的综合立法及其应然的法域归属――以旅游活动的多重性为视角
·
论乡镇有限自治
·
紧急状态下的自由与秩序
·
从诉权看民事诉讼启动主体的扩大
·
有关流动票箱选举的立法缺陷和矫治建议
·
逻辑视野下的“人保”与“物保”概念
·
关于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现状及改革的探讨
·
浅论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更多理论文章>>
民政部:以房养老需要配套措施
来源:新京报 郭少峰
2007年10月18日 09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族民政
“
以房养老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昨天表示,“以房养老”在国内也开始有了。他认为这种方式也可以尝试,未来可能也是一种选择。
在昨天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栏目时,窦玉沛表示,以房养老”问题在西方已经有多年历史,现在在国内也开始有了。但如果进行推广,还需要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同时需要一些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进行配套,这样才能够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房养老”的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老人去世后,剩余的部分再交给他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就是“以房换养”。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住到福利机构享受服务,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老人百年之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
窦玉沛昨天表示,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有一个过程,养老的资金、养老服务保障这方面需求比较大,有些家庭可能承受上还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实现这种方式也是尝试,未来可能也是一种选择。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
计生标语普法既要向百姓也要向公权
·
云南将取消农业户口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
流动人口“不流动”考验政府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