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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出台应邀赴台办证签注新举措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网站   2007年10月18日 11时0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赴台证签”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于10月10日研究出台了更加高效的应邀赴台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与签注的新举措。一是申请人凡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的,可直接向其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是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持国务

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或《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申请赴台证件及签注的,一律按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若《赴台批件》或《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上批准的赴台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要求在当天内完成受理、审批工作。

  此举的出台,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的开展,必将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的人员往来,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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