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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援惠及十万余困难群众 李源潮作出批示
      来源:法制日报  丁国锋   2007年10月19日 08时3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法律援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迄今全省已有11.6万名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得到了法律援助,110万人得到了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无偿法律咨询服务,这标志着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已迈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新阶段。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等领导十分关心并于近期作出重要批示。

  李源潮的批示是:“希望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让有理没钱的困难群众也能打赢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梁保华的批示是:“法律援助是一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业。要大力弘扬现代公益观念,建立完善保障机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以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据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王霞林介绍,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去年11月,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将法律援助纳入“五个确保”工作目标,强调要“确保诉讼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省政府继将法律援助列为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十大重点工作之后,今年又将法律援助列入了关注民生十件实事,并拨出专款建立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为继北京之后成立的全国第二家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江苏省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江苏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一些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

  据统计,目前江苏已有121个法律援助机构、148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和高校、部队、监狱、劳教所相继建立了422个社会法律援助的组织和工作站,全省七千多名律师从事法律援助义务活动,六千五百多名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提供法律援助,八千多人经过注册登记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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