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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机构管理办法》:医疗检查将与体检分离
      来源:新京报  魏铭言   2007年10月19日 11时2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食品医药 
 “体检机构”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首部规范体检行业的法规———《体检机构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成,计划由卫生部近期上网公示征集意见。

  昨天,参与《办法》制定的中国医师协会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主任陆希祥表示,行业新规将提高体检机构的入行门槛;患者的就诊检查和健康者的体格检查今后将严格分离;只有规模足够大的专业体检中心,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为单位、企业提供“上门体检”服务。

  来自卫生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北京市有体检职能的医疗机构共计547家,其中,实行医检分离运营模式的专业健康体检中心有48家,上海实行医检分离运营模式的专业健康体检中心为56家,广州为66家。三城市中规模最大的慈铭健康体检机构,一年的体检人次约为100万。

  在《体检机构管理办法》拟定的一年多时间里,很多专家建议立法叫停“流动体检”服务,但北京市卫生局坦言,眼下就“一刀切”喊停时机还不成熟。有调查显示,上门体检带来的便利可使健康体检对人群的覆盖面达到80%-90%。

  目前,起草完毕的《办法》明确,从事上门体检服务者必须获取“体检中心”资质,固定体检服务面积达到600平米以上,须拥有一支固定的体检医师队伍,必备的医疗检查设备和完整的质控体系;在与单位或集体约定上门体检前,相关资质和体检项目须交辖区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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