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律师特别关注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湖南出台全国首份惩戒失信行...
·
因交强险推动 保监会征求行...
·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动产抵押登...
·
北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首次适...
·
昆明:轻微刑事案件“在阳光...
·
国家税务总局:物业税立法前...
·
《物权法》实施后 京城判决...
·
“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确定...
— 本周律师特别关注热点 ———
■
·
希望“失业”的女律师
·
“马克东诈骗案”震动律师界...
·
涉嫌诈骗毒枭 代理孙志刚案...
·
中国律师风云榜
·
上海首份青年律师生存状态调...
·
最年轻“东方大律师”点评青...
·
中华律师协会表示会关注马克...
·
高考第一天学生告学校 律师...
更多律师特别关注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
·
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
·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
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规范自行车...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禁止组织或...
·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浅谈审判实践中应如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
对非法播发气象信息问题的研究
·
略论旅游法的综合立法及其应然的法域归属――以旅游活动的多重性为视角
·
论乡镇有限自治
·
紧急状态下的自由与秩序
·
从诉权看民事诉讼启动主体的扩大
·
有关流动票箱选举的立法缺陷和矫治建议
·
逻辑视野下的“人保”与“物保”概念
·
关于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现状及改革的探讨
·
浅论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更多理论文章>>
吃饭被收3元的筷子钱 北京律师上庭维权要求返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7年10月19日 14时3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维权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北京律师臧云和两位朋友到东来顺广内店吃饭,买单时发现结账单上出现了3元的筷子钱。臧律师认为,餐馆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必备的餐具,于是将东来顺广内店告到了法院,要求返还3元筷子钱。昨天(18日)上午,北京市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臧云称,9月13日其和同事等3人到东来顺广内店吃火锅。刚落座,他就发现每人面前放着一个装有一次性湿巾和筷子的套袋。臧云说,点菜时,服务员也没有说明这是收费餐具。但他在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有一项收费:一次性套筷费,3双,3元。随后,臧云就使用的3双筷子支付了3元钱。
对于臧律师的起诉,东来顺方面表示,点菜时餐厅服务员已经告知臧律师等使用套筷要收费,筷子的包装上也注明了“工本费1元”,臧律师称餐厅侵犯其知情权不能成立。由于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宣判。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农民工患职业病拿到赔偿金 反告维权律师不作为
·
安徽两律师通过公开选拔转行当中级法院副院长
·
巴西警方与黑帮激烈枪战12死 包括4岁儿童
·
“化学阿里”不久将上绞刑架
·
农民工患职业病拿到赔偿金 反告维权律师不作为
·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性地位 为民维权为国护法
·
楼盘虚假宣传“零公摊” 40余业主打赢维权官司
·
十年法治事件备忘:宪法维权和民生民权进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