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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滨湖区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明码标价”
      来源:无锡日报  赵晖   2007年10月19日 14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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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今后所有劳动争议类案件,不得采取“协商”的方式收取高额诉讼代理费,否则将受到严肃查处。昨从无锡滨湖区司法局获悉,该区规范法律工作者操守定出硬规矩,对敢于“趁火打劫”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其执业资格,清除出执业队伍。同时该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还要求各法律服务所,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向当事人居住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推荐,使其能够得到法律援助。

  近年来,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案件有增多趋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少数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顾当事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利用当事人不懂法律的弱点,夸大其辞进行欺骗,实施所谓的“风险代理”,收取高额诉讼代理费。专家说,这种从劳动者应得“血汗钱”中赚取利润的做法,违背了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让本已处于弱势的当事人雪上加霜,身心受到更大打击。

  为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收费行为,滨湖区有关部门此次明确所有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案件,都必须严格按件收费,禁止向劳动者以“协商收费”的形式索取费用。目前,滨湖区司法行政部门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均向劳动者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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