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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万元猛降到七百元 广州降低养犬门槛
来源:新闻晚报
2007年10月19日 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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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已于近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将送市人大审议通过。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养犬管理费用的征收标准,《草案》规定第一年为700元,第二年起是300元,仅为原来的1/15.同时,《草案》对禁养犬、禁遛狗区域等方面的内容也做了新的规定。
关于登记费:从10000元到700元
根据1997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广州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缴纳登记费10000元,满一年后对犬只进行年审时应缴纳年审费6000元。然而,高收费限养并未达到其预期目标,反而出现大量无证养犬行为。抽样调查情况显示,广州市现有犬只约10万只,但截至去年年底,全市依法注册犬只有842只。
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副处长魏强说,根据市民集中反馈的意见,《草案》与旧规定相比,调整了养犬管理的政策方针,由限制养犬转变为规范养犬,降低城区养犬门槛,大幅度降低了犬只的管理收费。
《草案》第十九条规定: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按年度缴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7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同时规定,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免缴养犬管理费;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下年起免缴两年养犬管理费。
关于禁养:从大型犬到危险犬
“关于是否禁养‘大型犬’的问题,专家、管理部门、公众均有不同的看法,也是征求意见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有些市民觉得大型犬容易伤人或者给他人造成恐惧,应当禁养大型犬。”魏强说,旧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所养犬只须是躯干长度少于60厘米、躯体高度少于40厘米的玩赏犬。对此,不少狗主提出质疑,按体积来限定养狗对象是否合理?长度61厘米、高41厘米的狗,就比长度59厘米、高39厘米的狗更有攻击性吗?
《草案》第九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只。危险犬只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烈性犬只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具体品种、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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