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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为啥没“公款吃喝”?
      来源:大河报  高君波   2007年10月19日 16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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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款吃喝”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10月1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位曾受雇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多年、曾在多个国家任职的董先生,撰文介绍了“在联合国机构工作超支自掏腰包”的经历,其中关于联合国招待费管理的部分,更值得一说。

  董先生介绍,在联合国工作,每年都有财务预算,其中包含年度招待费。他在自己所负责的办事处年终决算时,为了列支一张70多美元的招待费发票,使年度报表中所列年度招待费超过了预算额度32.5美元。总部随后告诉他,按FAO有关财务规定,超支部分由开销人员负责。他立刻按当时的兑换率“乖乖地”付清了这笔数目不大的招待费超支款。

  招待费实行年度预算,我们各地的财政部门也是这样操作的。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管不住大吃大喝,关键就在于这个预算是“软的”:超支可以再找理由向上级申请,或者设一个小金库自己报销,实在没有办法就打白条欠着。如果我们能像联合国那样严格执行“谁超支,谁支付”的制度,那就会是另一番景象吧!

  对于我们的一些官员来说,受预算限制的招待费不多不是个问题,该请客时让下属单位或找个老板埋单就行了。但这在联合国却行不通。按FAO规定,各级机构的招待费不能用来宴请本组织系统的任何官员,无论是来自于总部或区域办事处等,若宴请,则自掏腰包!在这种制度下,上级官员还敢让下级宴请自己吗?

  汝南县纪委的“整风运动”使多家饭店无奈关门,但该县纪委副书记表示,“从现实来看,不能百分之百杜绝,管个百分之六七十就差不多了”。与联合国比比,我们还差得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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