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律师欲就银行收费向国务院提...
·
卫生部:医改总体框架已经确...
·
二套房认定暂不出细则 银行...
·
安监生产总局:事故隐患认定...
·
湖南出台全国首份惩戒失信行...
·
因交强险推动 保监会征求行...
·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动产抵押登...
·
北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首次适...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四川在线:两个县委书记丢官...
·
人民日报:巨额罚款的背后是...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
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
·
浙江省社会捐赠省级专项资金...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
·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
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浅谈审判实践中应如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
对非法播发气象信息问题的研究
·
略论旅游法的综合立法及其应然的法域归属――以旅游活动的多重性为视角
·
论乡镇有限自治
·
紧急状态下的自由与秩序
·
从诉权看民事诉讼启动主体的扩大
·
有关流动票箱选举的立法缺陷和矫治建议
·
逻辑视野下的“人保”与“物保”概念
·
关于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现状及改革的探讨
·
浅论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
更多理论文章>>
赋予公民立法提议权可防止部门“卸责扩权”
来源:检察日报 吴杭民
2007年10月22日 13时5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立法提议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修正案)》,修正案第四条新增的“公民均可以直接或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内容,备受社会关注(据10月9日《成都商报》)。
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是人们对部门立法背后“利益扩张”现象的形象描述。到目前为止,我国90%以上的地方法规草案都是立法机关委托政府部门起草的,这一模式也确实可以有效缓解立法压力。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众参与意识的增强,正如有识之士指出的:“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部门为保护本部门、本系统利益而‘卸责扩权’的现象”。
法律是维系各方利益的基本准则,立法机关委托政府相关部门起草草案,部门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难免失之偏颇。一些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自己起草、自己执行,这会导致管理者权力的强化,管理对象权利的弱化。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某些不当的行政行为,与有些规定失之偏颇不无关系。
为防止政府相关部门借立法之机扩张利益,甘肃立法保障公民参与立法,赋予了公民立法提议权,即公民可以直接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项目,通过立法程序后可以直接形成地方法规,这是其他地方立法程序规则中少有的规定,开创了民主立法的新形式,值得大声喝彩。
与部门起草草案后征集民众意见相比,通过立法来保障公民参与立法、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更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也拓宽了公民参政议政的途径和渠道,在制定法律法规前,让普通民众拥有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有分量的话语权,堪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体现,此举值得在更多的地方推广。
当然,如何切实保障公民参与立法过程中的建议权、参与权、监督权,只有在不断探索中进行细化和规范,才能使公民参政议政的途径成为名副其实的“坦途”。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公平正义:内涵越来越丰富
·
网络民意下的司法公正
·
美加利福尼亚州通过法律禁止强迫人体标签植入
·
中国首家司法博物馆主体工程竣工 最高法发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