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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率先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衔接机制
      来源:大连日报  马嫱   2007年10月23日 09时4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法律援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贫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日前,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此项措施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新机制。

  新机制明确将人民调解作为法律援助的前置机制,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主动开展调处工作。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具体途径有两个:

  第一个途径是,法律援助部门受理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认为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为当事人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受援人的代理人直接进行调解,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委托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二个途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调解矛盾纠纷时,如果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指导当事人提供有关材料,报所在区、市、县的法律援助部门或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区、市、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指派代理人,再进入人民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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