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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报名办法出台 道德品质不合格不得填报
来源:人民网 沈考萱 王琦
2007年10月25日 10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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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教科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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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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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已经正式出台。全省高考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2日,逾期不予补报。
4类人员不得报名
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4类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性疾病者。
志愿填报有规矩
1.根据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2007、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往届考生参加2006或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其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信息技术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
未取得2006或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必须参加2007或200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必修科目测试(含信息技术)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6或2007年度会考成绩证明,江苏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技术不作要求)。
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8届的高中会考成绩证明的应届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江苏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含信息技术)测试的等级要求。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09届学业水平测试办法确定
此外,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也已出台。报名对象为:
1.2009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在校生(即在校高二学生)。
2.其他准备参加2009年高考的今年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二年级在校学生。
3.无普通高中学习经历,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09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如需取得报考资格,必须持有2005年(含)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今年方可报考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4.2008年当年不参加普通高考的2008届以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报考者。
5.外省户籍在我省借读的2009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校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6.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
7.除2009届以外所有需参加2008年高考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一律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3日-4日,逾期不得补报。各市招办于11月2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报名信息。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时间为:3月22日-26日信息技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月8日和9日进行物理、历史、政治、化学、生物、地理的科目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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