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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网上公布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黑名单”
      来源:新华社  沈翀   2007年10月25日 14时3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不良行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11月1日起,武汉市将对建筑市场8大类115种不良行为进行制度化记录与公布。此后一旦建筑企业涉嫌商业贿赂或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即会被列进“黑名单”,取消参与招投标资格。

  武汉市建委、检察院、监察局、工商局4部门联合出台了《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据介绍,建设领域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涉嫌商业贿赂和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两大类,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商业贿赂行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等8大类115种行为。

  对发生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由市建委统一在武汉建设网和市建设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的网络上公布。公布期限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商业贿赂行为,视情节轻重,公布期限为1年到2年;二是对违反建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布期限为半年到3年。

  进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在公布期内将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等活动,当年内有不良行为被公布的工程项目,取消评优资格,降低资质等级,甚至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资质证书。

  武汉市副市长尹维真说,对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与公布不只是一项单纯的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筑建筑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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