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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朱凤达 刘宜新   2007年10月25日 14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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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理念”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10月23日-24日,江苏省司法厅在南京举办了全省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培训班上,省司法厅副厅长方晓林传达了全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的主要精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缪蒂生、南师大法学院院长龚廷泰、省律师协会会长王凡分别作了报告。省司法厅厅长李福全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讲话。

  这次培训,是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要求的实际步骤。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并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和律师队伍思想实际,加强交流,相互启发,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对深化律师党建工作、探索加强律师思想教育培训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实现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李福全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律师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和成绩。他要求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种理念,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职责,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创新发展措施,完善发展机制,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引推进发展,以先进的文化为基础推进发展,以优质的服务为核心推进发展,以科学的管理为支撑推进发展,以高素质人才为动力推进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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