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业界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新律师法于明年6月1日施行
·民事诉讼法修改:直击申诉难...
·律师法等四部法律获全国人大...
·律师营销调查报告综述
·医改方案融合九份专家意见稿...
·两部门出台协作规定 强化打...
·刑事诉讼法修改推迟
·厦门试水办案警察作为控方证...
 — 本周业界评论热点 ———
·一位实习律师的真实体验:一...
·律师支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律师业之天堂与地狱
·律师答疑:2006十大经典...
·律师评说:《物权法》与“最...
·实习律师:成长中的烦恼
·律师如何面对市场?律师的竞...
·律师,你都做了些什么?
 
 — 新法速递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
·杭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懊恼未能扬名娱乐圈 律师称或构成侵权和欺诈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7年10月30日 15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侵权”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出乎意料,怎么都在社会新闻里呢?我想上娱乐版!”昨日,本报《汤唯裸替?他撒谎博名!》的报道被全国诸多网站转载,不过绝大多数媒体均将该新闻归属在社会新闻栏目,这让假称汤唯裸替的21岁南昌男子邹开云有些懊恼,这次炒作没能达到他在娱乐圈扬名的目的。

  懊恼未能扬名娱乐圈

  自称开始演艺生涯10多年,却始终与小角色为伍的邹开云,此次假称自己是《色,戒》中全裸出镜的女主角汤唯的替身,邹最大的目的就是搭上汤唯一夜蹿红的顺风车,扩大自己在娱乐圈的知名度。不过,出乎邹意料的是,无论是报纸还是网络大多将这一新闻归属于社会新闻。

  “我不希望出现在社会版上,希望是娱乐版。”昨日下午,邹开云对记者说,自己一直以来都希望关于自己的报道能见诸娱乐版,提高自己在娱乐圈的知名度,以达到自己成为“影视红人”的目的。

  律师称或构成侵权和欺诈

  “邹开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色,戒》剧组和汤唯本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诉讼。”昨日下午,深圳雅而德律师事务所阎斌律师分析,邹开云散布自己是《色,戒》女主角汤唯裸戏替身的言论,可能对《色,戒》造成了名誉和经济损失,剧组可以追究邹开云的法律责任,而汤唯本人如果确认自己名誉和经济受损,也可以附带诉讼。

  “如果邹开云假称裸替主观上是想借此获得经济利益,则构成了欺诈罪。”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肖文全律师认为,一旦构成欺诈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如果邹开云主观上仅仅是希望借此出名,则属于民事侵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不过据邹讲述,截至昨日下午,自己并没有接到《色,戒》剧组和汤唯的任何电话,目前也没有出现《色,戒》剧组对邹假称裸替的任何回应。

  网友不满其荒谬行为

  本报昨日关于邹开云假称汤唯裸替的报道,在各网站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大多数网友都对邹开云荒谬的行为表示不满。

  “做男人做到这个份上,他也算是登峰造极了!”有网友揶揄邹开云。一位奥一网网友还好心奉劝邹开云,“想这样出名?别做梦了。”更多的网友则是指责邹开云假称汤唯裸替的手段和目的。一位新浪网友回帖称,“为了出名不惜手段,只能供人取笑。”

  不过,也有网友对邹开云为了出名选择这样的方式提出反思,一位网友回帖称,“这没有对错,适应社会就是对的,不是咱们大家不明白,也不是咱们的错,是世界变化快!”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司法部召开律师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座谈会
·女律师调动工作被扣办案差旅费 告律所乘人之危
·规划变更中的责任条款有待立法协调
·福田与反对党未就反恐新法案达成一致
·全国首例律师著作名誉侵权纠纷案二审庭审纪实
·“鹰”牌花旗参打假案一审宣判 侵权生产商判赔15万
·律师:基金公司暂停后端收费涉嫌侵权!
·西部歌王王洛宾“女儿”起诉《家庭》纪实文章侵权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