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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谨防“代客炒股”为名进行网络诈骗行为
      来源:中新网   2007年10月31日 09时1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网络诈骗”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公安部发布警示称,要警惕以提供信息代客炒股为名的网络诈骗。

  当前,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以提供股票信息代客炒股为名实施诈骗的活动有多发趋势。

  2007年9月上旬,江西省郭某从网上查到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上海某公司的宣传信息,号称该公司在京、沪、深、苏、浙、渝等地拥有数十家分支机构,有50余名机构操盘手和民间投资理财高手,有国内顶尖的机构研究资讯和实战产品等等,吸引合作投资者加盟。郭通过电话联系后向该公司提供的银行帐号汇去2万元,获得一只股票信息,经操作后严重亏损,才觉上当受骗。

  今年8月底,浙江省吴某在网上查到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某股票研究中心,该公司提供每只股票在15个交易日内保证获利30%至120%不等的利润,要求客户交纳1000元至8800元不等的入会费和10000选股费,并承诺在15个交易日后如未能获得所定利润,该中心退回全部费用并赔偿8000元损失费。吴某轻信诺言交纳了15000元后获得一只普通的股票信息,购买该股票后也严重亏损,当向中心业务员联系退款事宜时,对方始终不予理睬。

  经初步调查,上述两家公司均系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虚假公司,网上所登的办公地址也是假的。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一是犯罪分子利用上海浦东金融中心的地位,将虚假公司标注在上海浦东地区,并以高额利润,承诺亏损退款的条件引诱股民上当受骗。二是犯罪分子以新股民作为选择诈骗的对象,并采用电话联系,不见面,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等方法,逃避打击。三是部分新股民发财心切,炒股受挫后轻信网络信息导致受骗。

  警方提醒股民不要轻信未经调查核实的网络信息,盲目听从他人诺言,轻易将钱汇入他人帐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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