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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柱:律师博客是律师营销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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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01日 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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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律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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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柱(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
我今天是从小都长沙来到首都北京,我是一个非法律师,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级19届的。在中国律坛的狗屎地位。我从而不讲我是大率我在湖南,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的律师事务所里面最好的其中的之一。在湖南是最好的律师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我在网络上,在我的网站上多少年以前,2002年以前,我就说杨金柱任何时候、地点、不诋毁任何业务。
非常感谢给我提供了这么一个机会。当他是总编的时候,我们就是老朋友了。我唯一称赵及樊先生为老师。和我们一起做博客、做主编。我们来一个热烈地祝贺,“中国律师博客网”隆重上博,已经注册,注册的不是我、公司、律师事务所是长沙杨金柱法律服务公司,我就管公司了,不管律师事务所。这是已经注册的,一点击就可以进去的。刚才跟大家说了,结果怎么样、以后再说。
说一下《中国律师博客文从》编委会顾问:江平、王家服、王利名、杨利新、主编:刘桂明、杨金柱。副主编:吕良彪、刘耀堂、肖海军我。“绿坛怪侠”我就不说了,大家可以上去看,第二点我谈一下律师的营销对象,第一卖给我们的同行、还有自己,最大的问题就是同业之间的竞争。第二律师要把自己的营销给专家,第三律师要把自己的营销给社会。律师营销的基础,第一靠你自己高尚的品德进行营销,第二要依靠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营销,第三要靠自己的高超能力进行营销。营销的方式,博客是律师营销的最方式,第一博客的营销成本最低,第二博客的传播速度最快,第三博客的覆盖面最广,第三博客的影响力最大。营销的层次大家看一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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