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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警察厅因误杀巴西青年被裁定有罪
      来源:新华网   2007年11月02日 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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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杀”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英国法院1日作出裁决,裁定伦敦警察厅两年多前误杀一名巴西 青年有罪,但没有裁定哪位警察应对此负具体责任。

  2005年7月22日,伦敦警察在地铁里把巴西青年电子工程师梅内泽斯误以为是一名准备进行自杀性爆炸的恐怖分子,开了7枪将他打死。法庭对伦敦警察厅处以17.5万英镑(一英镑约合2美元)的罚款,并承担38.5万英镑的诉讼费用。

  检察官指控伦敦警察在追捕梅内泽斯过程中有19项违法操作,并指控当时的警长迪克未能控制下属。但法庭裁定迪克“不负任何个人刑事责任”。迪克现已被提升为伦敦警察厅助理副厅长。伦敦警察厅厅长伊恩·布莱尔在得知此裁决后表示他不会因此而辞职。但梅内泽斯家属的发言人仍坚持布莱尔应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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