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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推行律师党建工作“八法”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02日 14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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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律师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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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徐汇区司法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特点,探索、推行律师党建工作“八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培训法”。该局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区司法局党员培训中心,搭建了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工作平台,加强了对党务工作者、党员的分层次、有针对性和不断线的教育培训。
二是“三联法”。根据律师法律服务专业性强、执业活动相对独立,且许多律师事务所人员又少的特点,该局创造性地运用联合、联组、联系的“三联”学习方法,解决了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因服务当事人、法院开庭、长期在外出差办案等原因而形成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
三是“挂靠法”。该局将近20家不够条件成立独立党支部、也不易成立联合支部的律师事务所的党员,挂靠就近独立党支部,解决了组织覆盖问题,确保了每一名党员律师都能按时、正常地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是“签约法”。该局通过与各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签订两年一轮的《党风廉政(廉洁)目标责任书》的方式,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在基层得到落实。到目前为止,未发现党员律师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五是“送学法”。为提升支部书记和党员综合能力,该局通过选送支部书记参加市委党校、区委组织部举办的支部书记培训班,并针对支部相对分散的特点,采取分时、分层、分片的形式送学到基层,落实了学习教育的时间、人员、内容。
六是“督导法”。为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该局建立了以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四个党建工作督导组和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督导组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具体指导、服务和检查,帮助支部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是“凝聚法”。该局主动服务、关心和激励党员律师,切实帮助解决党员律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载体,多角度、多视点地宣扬一批在业务上发挥骨干作用、在服务上发挥示范作用、在党务上发挥主体作用的党员律师,并积极向组织推荐,营造了律师服务“第一要务”的良好氛围。
八是“结对法”。该局把提高律师事务所支部和党员社会责任意识作为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立足于徐汇、服务于徐汇”的理念,积极组织19个律师党支部与居民区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个案解析等活动,为党员律师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参与城区和谐、平安建设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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