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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中国区突击裁员律师:程序违反劳动法
      来源:重庆晚报   2007年11月05日 13时4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突击裁员”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在中国掀起了一场裁员风暴。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一名被裁员工Ivan Hu告诉记者, 10月22日,他收到沃尔玛的一个通知:“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您和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劳动关系在2007年11月30日将被终止。”

  一名被裁撤的沃尔玛员工透露,同一天,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位于深圳、上海、莆田、东莞的四个分部,全部下达了裁撤令。“总数超过1200名员工,将分批次裁掉约200人,比例超过15%。”

  “新劳动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将大幅度增加,到时候裁员将更加困难,沃尔玛在此时裁员,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某大型外企人力资源主管表示。

  裁员“没有原则”

  沃尔玛的员工说,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甚至在裁员前两天,他们还在外地旅游,全然不知将要发生什么。

  10月22日9点,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员工突然被通知开会,“来上海分部的经理Roger Lee在会上说,今天,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由于公司2007年增长速度放慢,而费用持续增长,所以,我们决定,有一些同事要离开公司。”一名被裁撤的员工回忆说。

  10点30分,分部门会议开始。QA质检部的运行经理Tomas Young给QA部的50多名员工开会,他宣布:“这次裁员的原则是:‘没有原则’,即不论工作年限长短,不论业绩,不论个人能力。”

  随后,员工们挨个被叫到会议室,接受命运的裁决。

  律师:违反劳动法

  “沃尔玛的裁员行动,至少在程序上违反了劳动法。”一名资深劳动法律师对记者说。

  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则向记者表示,此次裁员决定由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作出,而具体的裁员方式,则是根据各地的劳动法分别决定,中国适用中国的劳动法规定。

  而上述资深劳动法律师则指出,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这样大规模的裁员,沃尔玛只适用两种情况:一是经济性裁员,二是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而裁员。

  沃尔玛的情况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按劳动法规定,只有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或者是资不抵债期间,公司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针对被裁的员工,沃尔玛给出了n+1的补偿方案(n为工作年限),也就是说,一个工作两年的人,能得到3个月工资的补偿。就补偿而言,沃尔玛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全球优化重组战略

  中国此次裁员,被指是沃尔玛全球采购办公室优化重组计划的一部分。

  “根据这次优化重组方案,全球有四个地方,包括新加坡、菲律宾、斯里兰卡和土耳其的采购部门被关闭,而其他一些地方的职位则被调整,中国即是这次调整的一部分。”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对记者说。

  董玉国透露,沃尔玛此次优化重组方案,是根据全球的采购趋势变化而决定的。他同时承认,此次全球裁员规模超过200人,而中国裁员约100人,一半左右的裁员都发生在中国。

  目前,被裁员工正在经上海外国服务公司与沃尔玛方面进行调解,据悉,若调解不成,被裁员工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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