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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告诫式执法”
      来源:新华网  林建武、方跃兴   2007年11月06日 09时2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告诫式执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从福建省龙海市交警大队了解到,即日起,该队对“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但能随即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驾驶室副座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2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实行“告诫式执法”,即对2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执勤民警教育劝告,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的,交通民警不作处罚,只给予口头警告教育后即可放行。

  记者在交警执勤的现场看到,一些车辆驾驶室副座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执勤交警纠正教育后予以放行。对此做法,驾驶员们纷纷表示赞赏。

  交警同时提醒,“告诫式执法”是针对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阻塞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措施,对违法行为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仍将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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