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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来源:新华网  杨守勇   2007年11月06日 09时3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立法项目”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河北将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今后,省政府制订什么规章,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订哪些地方性法规,每个公民都可以发表建议。

  近年来,河北省公开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省人大常委会不间断地通过媒体报道、座谈辩论、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科学、民主立法工作。但省政府法制办公开征集立法项目,还是首次。根据河北省政府的公告,任何公民只要认为某些方面急需立法,或者某些地方性法规不再适应形势而需要修改,都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而公民的合理性建议将列入省政府明年的立法计划中。

  过去政府立法,基本上是部门立法,都是由相关部门制订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立法过程中需要经过法制部门审查,但与法规密切相关的群众很难在立法中起到作用,群众对法规的兴趣也不高,群众的意志较难充分体现在立法中,法规也先天性缺少对部门的制约。

  为此,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决定,为推动民主立法进程,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群众更多参与到政府立法中,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征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公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个人建议。同时,在立法过程中,河北都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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