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劳动合同法细则征求意见 司...
·
国务院拟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
·
四大办法限定开发商囤地 国...
·
规划环评立法遭遇艰难 环保...
·
法律委员会披露四部法律表决...
·
北京检察院首次披露药监局曹...
·
公安部:公众要警惕信用卡诈...
·
证监会:非法证券活动呈现六...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四川在线:两个县委书记丢官...
·
人民日报:巨额罚款的背后是...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
辽宁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
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
·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
·
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
·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
·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的不可避免泄露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
·
财产刑执行中的检察监督
·
从中国在TRIPS协定下的义务看美国对中国的申诉
·
仪式婚的法律保护
·
公共服务理论与行政法学的转型
·
地方民族立法基本问题刍议
·
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
·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
·
我国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的几个问题
·
民事诉讼程序的非正常运作――兼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实践理性
更多理论文章>>
记者要敢做 “好事之徒”
来源:正义网 真如
2007年11月06日 14时2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
新闻记者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安徽省六安市交通局运管处作为当地运输车辆GPS(卫星定位仪)安装的主管部门,参股GPS企业,与隶属其管理的运输企业签订安装参股企业的GPS产品合同,车主如果不安装其参股企业的产品,运管处就不予办理年审和营运证。这是一种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自然遭到车主及其他经营GPS的企业的强烈反对,并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日前,新华社记者针对这一事件到六安市进行采访,由于涉及对该市交通局运管处这个职能部门的批评,市委宣传部一名领导软硬兼施,阻拦记者发稿,甚至当面辱骂、威胁记者。但是,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各路媒体,还是把事实真相报道出去。
在六安市那位宣传部领导看来,新华社的几位记者无疑是“好事之徒”,让人讨厌,故此摆出地头蛇架势,软硬兼施,辱骂以致威胁。无独有偶,今年三月,当《记者用茶水冒充尿液送检医院化验结论称发炎》见诸报端后,人们褒贬不一。一些人认为这般记者是“好事之徒”、如此暗访调查,纯属“恶搞”,让人讨厌。而赞赏者认为,这些“好事之徒”是令人尊敬的好汉,他们所在的媒体也是敢担当、负责任、值得社会信赖的“喉舌”。笔者在钦佩新华社等媒体记者的时候,不禁想起了《长征——前所未有的故事》的作者、美国著名报人哈里森·索尔兹伯里说的一句话:“倘若一个新闻记者不是‘好事之徒’,那他还不如改行去做成本会计。
作为新闻记者,其职责简单说来无非两个:敏锐地发现事实与忠实地报道事实。人们常常用“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来形容记者,用眼睛观察社会,用头脑思考现实,用文字、图像记录社会发展进程,这正是记者的工作;做历史的记录者,社会的瞭望哨,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这就是记者义不容辞的任务。记者这种职业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不是为某个人,某个组织,某个机构服务,而是为全体公众服务,是全体公众的代言人。正如约瑟夫·普利策所说的:“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在西方的新闻理论中,更赋予记者“第四权力”的重要使命。可见,记者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
作为社会的“瞭望者”,记者还肩负着一项更加光荣的使命——舆论监督。选择记者职业,就意味要想方设发完成这一神圣而光荣的任务,做一个让人佩服和尊敬的“瞭望者”。 由于存在怕暴露“阴暗面”的落后观念长期束缚人们的思想,一些部门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工作中的问题、失误甚至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加以掩盖。因此,记者在进行报道尤其是负面报道时,常常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甚至阻拦。这时候,记者如果为强权所压,为诱惑所动,为艰苦所惧,不敢做一个“好事之徒”,而是做一个好好先生,那么,无冕之王的虚假记录,不但误导公众,还将使明天的历史走样。当然,做一个称职的“好事之徒”,不仅要揭示出社会的罪恶进行抨击,也要发掘出社会的善良进行讴歌。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何这样难?
·
武汉中院为律师履职专设便捷通道
·
从规模所到精品所的选择
·
当今中国律师业面临六大矛盾
·
《新闻记者》:鞭挞假新闻必须锲而不舍
·
上海发布关于规范新闻记者管理重申有关规定通知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