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五部门公告严厉查处打击利用...
·我国法定节假日调整制定初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就业服...
·信产部正积极推进《电信法》...
·全总已介入华为“辞职门”事...
·假日处:带薪年休假制度与黄...
·劳动合同法细则征求意见 司...
·食品安全法望明年出台 民事...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中央要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津贴...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全国人大:物权法不保护用不...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者病假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劳动合...
 
 — 新法速递 ———————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
·合肥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暂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我国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重要矿产资源
      来源:中新网   2007年11月08日 09时0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资源能源 
 “矿产资源”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10月31日发布第57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废止。

  新《目录》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修订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求,引导外商投资方向的重要政策措施。

  对搞好宏观调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

  《目录》修订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

  一是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制造业领域,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服务业领域,《目录》在全面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并减少原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同时,对一些国内已经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条目适用于外商投资项目。

  二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新增了相关鼓励类条目。对我国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鼓励外商投资。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

  三是调整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针对我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

  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配合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此次修订,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不再列入仅“限于中西部地区”的条目。凡属于需鼓励外商投资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在下一步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时统筹考虑列入。

  五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相关条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国土部官员称矿产资源补偿费新标准将出台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燃气管理条例开门立法 市民用气不再“受气”
·云南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
·国土部官员称矿产资源补偿费新标准将出台
·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启动 经批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