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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交通拥挤费”误导我们了
      来源:新华网  刘晓霄   2007年11月08日 14时5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交通拥挤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一项最新调查显示,2007年私家车出行已占南京市居民出行方式的4.31%,私家车的爆发式增长也加剧了主干道拥挤等交通弊病。南京有关部门表示,正酝酿对进入高拥挤路段的车辆收费。(11月7日《东方早报》)

  毋庸置疑,在一些因车辆过多而导致交通拥挤的城市,收取一定的拥挤费或许可以起到一些缓解拥堵的效果。但笔者认为,当前我们在解决拥堵问题方面走入了一个误区,总想靠收费来解决问题,结果不但最终没能收费,反而还耽误了采用其它措施解决问题的进程。

  比方,一说收取拥挤费,就有人拿国外的做法说事。但据介绍,伦敦征收“交通拥挤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别无选择”。伦敦有常住居民600多万人,每天有2730万人次出行,其中1100万人次自驾车。在增加道路容量的同时,伦敦一方面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其中公交线路3730公里,地铁329公里,轻轨28公里,铁路788公里;约有公交车8500辆,运营线路700条,不少线路24小时运营。另一方面,伦敦着力提高了交通管理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很高。正是在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而交通状况仍然未得到根本改善的情况下,伦敦才决定开征“交通拥挤费”的。

  和伦敦比照一下,我们哪个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足够完善了?我们哪个城市的私家车、公车拥有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了?

  其实,征收交通拥挤费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城市此前已传出过类似的消息,不少“有识之士”也曾多次提出过类似的建议,但为何相关部门至今都没有采纳?司机们反对是一方面,更主要在于目前实施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当前一些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很大程度还不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官员拥有的公车数量更是有增无减。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让“交通拥挤费”给误导了,当前征收交通拥挤费还不是时候,更不是最后唯一的办法。要想真正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只有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城市公交,鼓励市民选择公交出行,科学合理地使用私家车,建设比较完善科学的城市公交系统,这样方能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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