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央行将启律师房地产彩票领域...
·
劳动保障部:正研究垄断行业...
·
北京法院首次参考社会调查对...
·
9套医改方案仍悬而未决 政...
·
公安部发布防范提示:期房交...
·
成都九部门 联合建立刑事受...
·
证监会官员详解明年上市公司...
·
新法定节假日调整草案今日公...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表决通...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
·
律师法修改:律师费应由败诉...
·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
·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
公安部91号令4月1日实施...
·
我国将开始修改民事诉讼法
更多立法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
·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
·
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
·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
·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
·
辽宁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性思考
·
侵占罪立法完善的思考
·
谈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
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基本动向及其问题
·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二条之评析――在节约司法成本与追求司法正义之间抉择
·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解构与重构――探求“法人财产权”理论的当代出路
·
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新发展
·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婚姻关系
·
化解金融风险:证券公司破产程序的规范
更多理论文章>>
证监会将建上市公司投资者教育违规赔偿制度
来源:上海证券报 商文 苗燕
2007年11月13日 10时0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证券期货
“
上市公司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胡宝海昨天(12日)在“上市公司监管国际研讨会”上透露,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完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制度,抓紧制定、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重大规章,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同时,胡宝海表示,证监会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对《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的审查工作,共同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据介绍,截至2007年6月,现行已有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近70件,初步形成了以法人治理、并购重组、信息披露为核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胡宝海指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发生深刻的转折性变化,应从以下七个方面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的基础:
首先,完善与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相配套的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拟上市公司的选择空间大大增加。为了让多层次市场体系切实发挥作用,既要区分不同市场层次在准入条件、法人治理、信息披露,退出机制、监管标准之间的差异,又要兼顾他们之间的衔接性,从而确立转板机制。
其次,关于建立上市公司投资者教育的法律制度。上市公司是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为了建立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应通过立法手段,明确上市公司投资者教育的具体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特别是上市公司违反投资者教育义务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第三,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我国是一个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制度并存的国家。为了促进独董、监事切实履行职责,一方面要明确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职责分工,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又要细化履行职责的判定标准,并设定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第四,继续完善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制度。随着全流通时代的来临,市场中收购与反收购行为频繁发生。如何规范反收购行为,平衡收购方、目标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既是法律问题,也是政策取向问题。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重要参与者,明确其责任和职能,加强对其的监管,促使其提高服务水平,是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为了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证监会高度重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与所披露信息的质量。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加强执法,深入研究信息披露效率性与公平性之间的关系,增强规则的灵活性,是今后加强信息披露立法的重要内容。
第六,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鉴于上市公司自身的特殊性,使得其退出机制应不同于一般公司。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在上市公司进入退出程序前,可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如何协调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如何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如何进行信息披露等问题都亟待研究。
最后,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下,如何建立打击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力度,始终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重点。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纠纷案例分析:从某电机公司股权...
·
证监会官员详解明年上市公司监管十大重点
·
基金法第59条禁买卖托管银行股票 修改呼声渐高
·
证监会发布通知:控制基金销售规模
·
证监会官员详解明年上市公司监管十大重点
·
上市公司通过分立、分拆方式境内上市有望开禁
·
中信证券:开征物业税对房地产上市公司影响有限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