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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敷衍网民的官员是合作博弈的必然终局
      来源:红网  邓辉林   2007年11月13日 14时1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民意”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今年5月26日“邯郸论坛”网民发表原创帖子——《对付论坛交办的几招》,总结了承办单位在回复网民意见时的几个问题,促成了邯郸市近日出台相关规定:网民在论坛上反映问题,不仅有专人负责督办解决,而且各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评议考核,如果多次发生敷衍网民的情况,市监察局将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追究。(据11月12日《人民日报》)

  由于互联网的匿名、快捷、方便等特点,网上的官方论坛自然会“网络”形形色色、数量巨大的民意。意见难免逆耳,解决问题难免费神,而用“推”字决、“拖”字决等来应付民意,如何?

  回答这个问题先要体察一下网上民意的特点。除了少数好事之徒的闲言碎语之外,大部分网上官方论坛的民意至少是怀着善意。试想,面对着“官”字招牌和被追查信息来源的风险,大多数网民在发言时,态度怎能不谨慎,用语怎能不准确?纵使有一时激愤,但谈事实则一定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有凭有据,提意见则一定不是胡说八道而是用心良苦,给建议则一定不是信口开河而是字斟句酌。

  而网民在官方论坛上发出声音的出发点,往往是因为个人或群体利益遭到损失,因为切身之痛才能使习惯于沉默安静的他们,积极主动地去向有关部门讨个说法。更有一些眼界越来越宽、不再囿于个人得失的民众,因一地形象之差、一部门工作之失等与己无关的问题而在网上官方论坛直言不讳。

  面对善意的、或为个人利益或为群体利益甚或包括官方利益在内的大利益格局而言的民众,有关部门可以对问题文过饰非、对意见置若罔闻吗?

  不可。经济学上有一对“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概念,即如果人们之间的合作可以由博弈之外的其他因素决定,例如由法律、不可撤销合同等保证实施,那么就是合作博弈。如果合作只能是通过博弈过程中参与者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来决定是否实施,那么就是非合作博弈。显然,有关部门听取建议、改进工作的职责是法定的,其决策与作为的出发点不能仅考虑于己有利而应该以民为本,因此面对问题时的官方态度与民间意见形成合作博弈。既然是合作博弈,那么有关部门自然应该高度重视网上民意,对问题认真调研,对意见和建议仔细讨论。有关部门作出这样的选择,是缘于双方在博弈中的相对态势,也只有这样的选择才能让博弈走向和谐的终局。

  窃以为,网络汇聚民意的超强能力早已使得类似“邯郸论坛”这种政务互动的网上论坛成为了一个超大的无人值守信访站,不重视网络民意就好比是关闭了一个许诺接待来访的超大信访站,或者说相当于收集了大量民意却旋即弃之于垃圾桶,这样,民众就会感到受愚弄,久而久之势必导致民怨沸腾,极大降低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况且,如果闻过则怒,置之不理,那对于解决民众反映的问题、吸纳建议改进工作自然毫无裨益,而问题拖久了一定会积重难返,解决起来成本也很大。

  如此说来,作为合作博弈中的一方,有关部门只有重视网上民意,推动问题解决才是明智之举。邯郸市就网上民意出台相关规定,对敷衍网民的官员实行问责,就表现出了这种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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