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检透露:全国讯问录像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上报...
·过失犯罪可私了?专家称刑事...
·央行:正在扩大反洗钱的监管...
·检察机关根据“两高”《规定...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
·警方提示:年底消费高峰取款...
·央行将启律师房地产彩票领域...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法已做好出台实施《物权...
·最高法院确定审理死刑案件基...
·最高法确定2007年法官职...
·最高法:各级法院审案时要统...
·法官自由裁量权不能滥用
·最高法院副院长:要大量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缓减免交...
·全国首例:广西法官全身伤痕...
 
 — 新法速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能力鉴...
·河北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
·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
·投资项目分析师印鉴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法官不遵守司法礼仪将受惩戒
      来源:人民法院报  陈海发 冀天福   2007年11月14日 15时3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司法礼仪”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进一步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审判活动中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司法礼仪规范(试行)》,明确规定违反司法礼仪规范的将受到惩戒直至免职的处理,要求全省法院从规范司法礼仪做起,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规范司法行为”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的具体要求。为把这一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审判活动中去,河南高院从细微处着手,制定了由总则、着装礼仪、开庭礼仪、接待礼仪、其他礼仪及惩戒六个方面组成55条的《司法礼仪规范(试行)》,内容包括了制定司法礼仪的目的、内涵、原则,着装、开庭、接待、其他礼仪以及违反后的惩戒等方面,通俗易懂,操作性强。

  河南高院明确要求,法官违反规范的,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追究纪律责任、免除或者提请免除法官职务等处理。进一步明确规定,违反司法礼仪规范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应当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经书面检查仍未改正的,应当通报批评;经通报批评仍未改正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并追究纪律责任。法官的当年惩戒记录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凡是给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惩戒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凡是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追究纪律责任以及免除或者提请免除法官职务惩戒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定为不称职。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参照这一规范执行。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广东法律援助网开通 足不出户跟踪法律援助案件
·江苏省无锡市政法系统开展“双争一创”活动
·两高司法解释实施1周 新罪名有利于打击商业贿赂
·广州: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衔接”
·河南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司法礼仪规范
·河南省高院拟出台《法官司法礼仪规范》
·浙江省高院公布《法官司法礼仪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