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难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执行难问题解决得怎么样,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要破解执行难,除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外,还要形成全社会都支持法院执行的合力,其中新闻媒体的作用不可或缺。
据报道,中国法院网从11月初开始,设置执行曝光栏,将陆续曝光久拖未执的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还开通了热线电话和邮箱方便未实现债权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联系。截至11月8日,该网共曝光久拖未执结案38起,最低未执结标的额5万,最高为2942万元。该网此举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信条被很多人抛弃,即便是进入了司法程序,法院作出了庄严的判决,仍有部分债务人对此不屑一顾,极尽逃避之能事,不履行应尽的给付义务,反而以“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心态来应对。“欠债的成了大爷,债权人成了孙子”的社会现象极不正常,也为法治社会不能容忍。
赖账者的赖账行径,危害极大。首先,债权人是直接的受害者。债权人花钱费时打赢官司,却在经济上没有得到利益,精神上也会为此疲惫不堪。其次,不利于诚信社会建设。赖账不还的行径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格格不入,败坏了社会风气。第三,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要求人人在经营中都能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否则交易时互相猜疑、不信任,将会增加不必要的经营成本,影响交易效率。第四,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得不到全面执行成为“法律白条”,将会使执行申请人和群众失去对法律的信任。债权人在催讨债权时,可能不再诉诸法律,而是采取过激的方式甚至是违法犯罪的手段去维权,结果极可能酿成害人害己的悲剧,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众多赖账者欠债不还的现状令人忧虑,也使人警醒。在破解执行难过程中,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也意识到公开被执行人欠债不还的信息对赖账者的威慑作用。10月28日修改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引人注目的一个亮点,就是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在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社会公众对收录案件进行查询。
除立法机关从立法层面进行制度建设和法院自身努力以外,在加大公开赖账者信息方面,新闻媒体也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可以通过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赖账者的信息,让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晒一晒”,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哪些是不讲诚信的人。公开信息,让赖账者的日子不好过,是弘扬社会正义之举。要通过公开信息,让赖账者在道德层面受到舆论的谴责,“面子”扫地;在心里上感觉不好受,如芒在背;在经济利益上受到损失。如此,才能使债务人在债务面前不敢懈怠,促使其想尽办法还钱,早日脱下“赖账”这顶灰色帽子;才能形成“信守法律处处方便,拒执行逃义务寸步难行”的氛围。
实践证明,这种将久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公之于众的做法是有成效的。中国法院网刊载的第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邢台市的马承林,在案件曝光的第二天就拿到了被执行人邢台中学支付的2万元执行款。这说明,赖账者还是怕媒体公开自己欠钱不还的不光彩“事迹”。
只有赖账者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我们的社会就会多一分安宁,我们就离和谐社会更近了一步,而这是我们共同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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