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检透露:全国讯问录像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上报...
·过失犯罪可私了?专家称刑事...
·《物权法》上海细则出台 业...
·央行:正在扩大反洗钱的监管...
·检察机关根据“两高”《规定...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
·警方提示:年底消费高峰取款...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深立法保障妇女权益:离婚无...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
 
 — 新法速递 ———————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
·大连鲍鱼、大连海参地理标志...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铅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能力鉴...
·河北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新网  周静文   2007年11月15日 09时2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 
 “农业机械”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11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和省农机局在宁联合召开《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湛、副省长黄莉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湛指出,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大了支持农机化发展的促进力度,强化了农机运营的监管力度,增加了基础性、公益性的服务内容,对加快我省农机化发展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黄莉新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对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标志着我省农机化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条例》,加快农机化推进步伐,构建农机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提高农机装备和服务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
·商务部关于建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的通知
·全国妇联、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意...
·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
·浙江农民购买使用农机更轻松 管理办法9月施行
·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