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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务员一般不得兼任协会领导
      来源:新华网  王民   2007年11月16日 17时0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公务员”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协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这个《意见》规定,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除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履行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以及部分工作依附性、针对性较强的国家垂直管理部门的行业协会,可仍由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和监督指导外,省政府有关部门不再作为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统一归口到省工经联(省经团联)管理。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和对口联系单位不得向行业协会收取、指派各种费用。

  《意见》还规定,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和对口联系单位不得向行业协会收取、指派各种费用。对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按照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规则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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